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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再出发中的国有殡葬单位的定位和使命
2020/07/16 11:57:24

 

鲁 虹

 

殡葬改革40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成绩斐然。但从21世纪初,殡葬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疑惑和争议,如“该由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到底是公益殡葬还是利益殡葬?”等等,殡葬改革似乎走到了十字路口。

目前,殡葬服务市场大致存在着三大主体力量:一是独立自主型单位,主要指近年来由非国有资本投资设立的殡仪馆、公墓以及大量的殡葬中介公司;二是政府主导型单位,主要是指由民政部门参与、领导或由民政部门参股、控股的殡仪馆和公墓;三是有限市场型单位,主要指长期以来由政府出资兴建和管理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公墓等,它们虽然属于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但许多业务已按市场化运作。三大力量在同一个殡葬服务市场上博弈,良性互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出“改革再出发”的号令,标定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再出发,要求国有企业勇挑重担,勇于担当。

新时代,殡葬改革再出发。殡葬事业正处在难得的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当下殡葬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具有特殊定位的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担当特殊使命,在殡葬服务热点、难点问题上把殡葬社会责任担当好、践行好,明确战略定位、担负历史使命、不断奋发进取,使国有殡葬服务单位成为与国际殡葬单位同台竞争的并行者,成为国内殡葬单位中的领跑者。

 

一、再出发中的国有殡葬服务单位的战略定位

一是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殡葬改革。牢记“殡葬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重要方面”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殡葬服务中回答好“为谁服务”“以什么样的情感做服务”“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追求什么样的目标做服务”等根本问题,切实增加殡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要把握创新特征,开展创新实践。创新是殡葬行业进步的源泉和动力。再出发,就要“再创新”。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想成为殡葬行业创新的突击队,要做到创新时间上的延续,创新力度上的强化和创新品类上的增加。注重文化创新,使殡葬设施从单一的遗体处理及骨灰安置转为同时具备生命文化教育、文化休闲、绿色生态的功能;注重科技创新,推动实现骨灰减量的技术研发,为骨灰保存方式的变革创造条件,从根本上解决殡葬“土地问题”。注重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公共创新平台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

三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坚定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改革开放的初心,也是殡葬改革再出发的目标和方向。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殡葬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促进生态文明和造福后代的重要方面、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方面。要把殡葬设施建设成为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坚强阵地,进一步加快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的建设步伐,提供体贴温暖、人性化、专业化服务,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四是要加强殡葬公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率先通过各项公益资源整合,将政府的各项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单位的惠民公益举措真正落到实处,使之与百姓的丧葬需求紧密结合,让公众真切地享受到殡葬公益政策和举措带来的便利和优惠,让殡葬公益从“利益驱动”模式向“文化驱动”模式转变。

 

二、再出发中的国有殡葬单位的使命

再出发,意味着站在了新的时代起点上,殡葬工作要有新目标、新使命。殡葬改革再出发的新使命,就是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对殡葬服务各种需求的同时,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坚守殡葬文化的发展方向。国有殡葬单位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自己的历史使命。

(一)坚持深化殡葬改革,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殡葬服务现代转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要率先实现殡葬服务功能的转型。现代殡葬高度体现人的本质属性即社会性。现代殡葬急需将殡葬服务从“围绕死人转”的服务,转变到“以人为本”的社会关系的重建上来,即通过殡葬服务重建丧属的社会关系,弥补因亲人逝世而造成的家庭社会关系网络破缺,尊重社会主体,增加社会资本,恢复社会功能。

要率先实现殡葬服务供给方式的转型。现代殡葬彰显着社会文明程度。现代殡葬转型,急需不断拓展殡葬服务水平,由日渐突出的供给不足,转变为丰富性供给,即由缺乏转到丰裕,不断创新服务门类,不断填补服务的空白;现代殡葬服务,将在其服务内容上,从标准划一的、单一的、满足火化等基本需求的传统服务,向个性化、多层次化、专业化服务转变;从满足单一的治丧需求和生理性的需求,拓展为满足心理需求、精神需求、文化需求;从满足单一的丧家需求,扩展到满足众多的相关群体的需求;从满足丧事期间的短时需求,延长到长时段的追思怀念的需求。研究表明,殡葬供给对于殡葬消费具有高强度的引领特性。因此,国有殡葬服务单位供给方式的率先转型,将对公众新的殡葬消费模式的形成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引导作用。

要率先实现殡葬消费模式的转型。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对公众的引导,使公众消费模式由文化需求匮乏和水平低下向高水平的、普遍性的文化需求发展;由单一的甚至含有低俗成分的消费向文明、高雅、代表先进文化发展趋势的殡葬消费模式转变;由物质资源消耗型,向低碳、节能、节地、绿色的与自然生态和谐相处的新型的消费模式转变。

(二)加强殡葬文化创新,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承担引领社会各类殡葬服务组织坚持正确的服务方向的职能。

要在“以人为本”理念指导下,遵循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人民是历史主体”的思想,构建殡葬业的文化服务新模式,实现由保存骨灰为主,转变为保存骨灰途径多样化,并努力向保存人生文化为主的殡葬方式转变,体现人的文化属性。

要加强以文化服务为特征的现代殡葬服务,努力使现代文化贯穿殡葬活动,运用各种文化手段,特别是运用具有现代科技特征的文化手段,努力开展保存人生文化服务。要宣传和弘扬积极向上的人生文化,充分体现生命的价值,宣传科学文化,抵制迷信之风蔓延。要率先将殡葬服务场所建设成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人生文化阵地。

要催生殡葬文化创意产业,让每一场追悼会和安葬活动演绎成为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加快传统旧俗的现代化。针对我国殡葬活动场次多、参与人数多、时间长、资源消耗大(比如土地)的特点,国有殡葬单位应努力催生殡葬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的殡葬文化产业链,使社会殡葬服务市场成为文化产业链中的一环,使殡葬活动成为社会文化活动中的重要版块,使国有殡葬场所变成弘扬特色人生文化的阵地。

(三)维护殡葬市场秩序,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对殡葬服务市场的制衡作用。

第一,国有殡葬服务单位,不仅要承担为民服务的职能,还要在“市场失灵”导致社会不稳定时发挥维稳和制衡作用。面对社会殡葬服务(殡葬代理、中介)的“散兵游勇式”的运作方式,经济利益冲动往往突破道德底线的状况下,国有殡仪服务单位要配合政府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源合理运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国有体制的职能优势;加强殡葬服务进社区,方便民众办理丧事,通过在社区服务基本功能中增设殡葬咨询和推荐服务,改变现有治丧习惯,引导丧家理性办丧事。

第二,殡葬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加强殡葬专业技术的研究与交流,提供殡葬职业技能培训,率先执行国家与行业的服务与产品标准;积极开展内部治理,努力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和管理费用;重视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努力解决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同工不同酬”难题,进一步调动各类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提升服务能级,在社会与公众中树立良好的殡葬行业形象。

(四)保障公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高殡葬公益水平。

一要承担政府所委托的涉及公众“身后事”的有关公共事务。公益性,意味着不以营利为目的,具体而言,国有殡葬服务单位(如殡仪馆)要承担政府所委托的涉及公众“身后事”的有关公共事务,具有社会利益共享性的特性;这种公益性,还要包括殡葬单位和企业在其经营行为中应承担起的社会责任。殡仪馆属于殡葬事业的范畴,但不排除开展经营活动,其具体业务表现为“一馆两性”:既有公益性业务,承担政府指定的公益责任;又开展经营性业务,进行公益任务之外的相关经营活动。

二要从公益服务过程管理角度提高殡葬公益水平。要加强殡葬公益流程管理,既要从源头抓起,充分发挥国有殡葬服务单位在公益服务中的先导作用,又要在贯穿“殡--祭”的服务长链中确保公益服务不“脱环”。

三要从扩大公益服务对象上提高殡葬公益水平。国有殡葬服务单位既要及时、准确发现困难群体,防止遗漏,在第一时间把底托牢,又要阳光普照,让每个逝者家庭在逝者去世的最悲痛的时刻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四要在文化公益层面上全面提升殡葬公益水平。要避免单一的“火化为中心”的公益模式中的文化公益空缺,充分体现殡葬服务的文化属性。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率先实现殡葬公益模式的转型,从“贴钱型”的公益,拓展为以文化服务公益为主。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逐步取代“以火化为中心”的公益模式,充分发挥殡葬文化公益服务的示范作用。

殡葬改革再出发,踏上综合国力提升、民众生活水平提高、殡葬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国有殡葬单位是殡葬行业的重要板块,要明确定位和使命,全面提升改革的执行力,大胆务实再出发,在改革中凸显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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