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1-01-26 )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即“上海民政”网站(mzj.sh.gov.cn)上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受理点,电话021--632101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聚焦重点民生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抓手,从细化政策解读、引导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依申请制度、拓展公开范围等多个方面,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现代化民政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通过“上海民政”门户网站、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政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3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9件(历年来对外公开的总数量114件),其他文件115件。及时跟进市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准确发布上海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以及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2020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36项,采购总金额6522.4万元。

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指南、权责清单、民政业务数据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等内容。2020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共计8项,相较上年减少2项,全年共计处理129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7项,全年共计处理197139件;行政处罚事项107项,全年共计处理13件。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围绕“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社区救助顾问标识”“调整相关社会救助标准” 等议题,局长办公会议均采取会议公开的方式召开,邀请了相关方代表列席,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朱勤皓局长、曾群副局长分别通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民生访谈”和“政风行风热线”访谈栏目,就市民关心的社区防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云建设等问题与听众进行对话交流,宣传解读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分别举办了“中华慈善日”“上海助残周”“公益伙伴月”等主题日活动。局直属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二站,组织开展了政府主题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聚焦民生关注热点领域,围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全面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老年津贴发放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临时救助情况等内容。

细化、深化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采用视频、图形、表格等多元解读方式,坚决做到“应解读、尽解读”,2020年我局官网发布政策解读共计19份(含同一文件多种形式解读),其中视频解读3份,图形解读4份,表格解读2份,着重解读了政策措施的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

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我局梳理了2010年以来所有未主动公开的历史公文,目前已转化公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关心孤儿工作的通知》等共计12件历史公文,我局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历史公文通过“历史文件属性转化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20年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3件,占33.33%;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2件,占31.88%;不予处理1件,占1.44%;平均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平均提速率72%。

完善依申请公开全过程管理,按照《规定》要求,今年我局制定印发《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工作流程、登记和申请时间确认、审核内容和补正的相关要求、办理口径、答复时限、归档内容这六个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处理单模板和答复意见样本,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政务信息管理,从今年8月起,对需在“中国上海”上发布的本部门文件及“上海民政”官网发布的公文类信息统一提供可下载的PDF版本格式,并根据要求做好对应文本的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抓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要求,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法定内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目录共包含“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4个大类,29个一级事项,261个二级事项。“综合政务”主要包括“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权责清单、公共服务、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信息、建议提案”11个一级事项,涵盖了各综合处室的公开事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社会福利工作、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慈善管理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职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殡葬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10个一级事项,涵盖了各业务处室的公开事项;“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包括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公共服务事项”7个一级事项,涵盖了局权力清单中可公开的153个权力事项和26个公共服务事项,该目录已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集中发布。同步指导静安、嘉定两区民政部门同步开展民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确保公开目录的完整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我局始终坚持把“上海民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今年,对照上级考核评估标准和《要点》要求,将原“上海民政”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改版升级。主要变化:1.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优化调整。将原有养老、社会救助、儿童、残疾人重点民生公益领域四个子栏目集约整合为“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栏目;新增“历史文件转化公开”专栏,用于集中公布历史转化公开的公文;新增“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专栏,用于公开新冠疫情最新情况及相关规定,新冠疫情社会捐赠及使用情况;新增“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专栏,用于公开民政政务公开标准化相关工作;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专栏,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搜索的智能化便捷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将“决策公开”中“重大行政决策”子栏目内容进行了调整,新增制度规定、会议公开、公开征求意见子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于8月上旬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重新调整,新增“政策文件”专栏并置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子栏目除放置国家和本市统一文件外,仅放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类文件;更新机构职能子栏目内容,并同步将机构职能子栏目内容推送大数据中心;严格落实国办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发布和报送工作年报。

推进政务平台数据共享整合及互动能力。强化民政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极度、回应关切能力。完善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新技术数据共享整合,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率。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搜索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定期更新公众提问解答内容,方便公众查阅。充分用好用活“962200”市民服务热线、领导邮箱、在线访谈等公众互动平台,及时回复公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强化强化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本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认真做好已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内容的数据录入和维护,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9

19

1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2

12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197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0

13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

652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0

0

0

0

0

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3

0

0

0

0

0

23

(七)总计

69

0

0

0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存在主要问题:一是编写的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数据内容略简,有部分内容重复;二是重大决策中决策公开不全面不完整;三是有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未同步发布。

(二)改进措施

针对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少数信息发布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回应关切有待加强的问题,2020年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制定印发了《上海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引(试行)》。对于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发布,这三个方面工作作出了明确工作要求,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外发布;要求各部门制作政策解读时综合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字化等可视化方式;要求积极搭建民政互动平台,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是加大对政策解读多样性的人力物力投入。2020年我们专门申请政策解读专项资金,用于对涉及民生重点关注领域的政策文件进行多元形式解读,指派专人负责。全年发布视频解读3份,图形解读4份,表格解读2份,改变的原本单一文字解读的模式,增强了解读的亲和力和可理解性。

三是加大热点问题的回应力度。我局加强了对回应关切栏目的日常维护更新,全年共选编30条市民问答,定期更新发布。此外民政局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分别采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热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回应社会公众对于我市民政工作的疑问和关心。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注意关注业务处室相关工作,督促做好信息发布、相关政策解决和热点回应;坚持不定期查看网站内容,对未及时更新的内容提醒相关处室进行更新,启动动态调整机制,对“上海民政”官网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