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6-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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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mzj.sh.gov.cn上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电话63210156。

一、概述

2015年,市民政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新组建了宣传和信息化处,牵头、协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由局宣传和信息化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以及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商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采取“一事一研究”的方式,确保答复合法合规、准确权威。

(三)关注民生热点,加大公开力度

积极发挥“上海民政”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深化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政府数据资源及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以低保、优抚等财政性资金等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民政资金公开透明度。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汇总表》(内容包括本季度享受低保的人数、户数、资金情况等),方便公众查看、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方便公众下载、使用,并将各类社会救助窗口的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前往咨询、办理有关社会救助事宜。

二是加大彩票公益金公开力度。坚持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示上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全年公开社区公益创投、公益项目招投标情况。

三是加大募捐活动公开力度。对“帮困送温暖”等集中性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集、分配、使用情况在募捐活动结束后的一个季度内向社会公布;对全市经常性捐赠中募集的物资,其募集、分配、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捐及使用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目前,上海市募捐信息服务平台上要求公开的信息已经涵盖募捐组织的基本信息、募捐活动方案、募捐活动情况、募集财产使用情况、年度财务审计情况、政府部门监管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各方面内容,实现了备案、公开、监督一体化。

四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在上海社会组织网设立了网上征询、网上调查、局长信箱、网上投诉等频道,指定专人专岗负责网站答复公众建言工作,做到公众意见建议“实时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方便地获取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历次行政许可、年度检查、行政处罚、各类荣誉以及活动开展等情况,建立了公众对社会组织及其提供的服务进行评议和打分的渠道。

五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公开政策,及时发布政策文本、实施细则和解读内容。通过上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查阅室、社区服务热线“962200”等渠道,将符合信息公开规定的低保、养老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进行公开,保证公众及时了解本市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比如,配合本市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在网络开辟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栏;《上海养老服务白皮书》出版后,在微信上作解读,从而方便了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养老服务政策,更好地享受养老服务。

(四)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充分发挥公开渠道的作用,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一是加强“上海民政”网站的维护管理。为进一步做好“上海民政”网站信息维护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准确及时、合法完整,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民政”网站信息维护若干规定》(沪民宣信发〔2015〕2号),对网站内容维护更新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报送原则,及时采集、整理和报送信息,属“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在制作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已发布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在变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审核程序予以更新。此外,组织建立上海民政网站监督员队伍,充分利用外部力量常态化查找网站存在的问题,督促做好网站维护管理,确保了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是做好政务微博运营工作。继续做好“上海民政”官方微博的发布工作。以新浪微博为例,2015年共发布微博120条,宣传各项重大活动、重要政策、便民服务,为广大网民进一步走近民政、了解民政提供崭新窗口。特别是清明祭扫、防灾减灾周、烈士纪念日、敬老日、公益伙伴日等活动,通过前期策划和微博系列宣传,反响良好,很多内容被“上海发布”引用和转发。积极做好向“上海发布”微博平台报送信息工作,及时完成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有关微博发布的任务,同时加强对微博信息“评论”跟贴的管理,确保微博运行平稳有序。

三是开通政务微信。结合新媒体发展趋势,建设“上海民政”官方微信,并于2015年底开通试运行,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上海民政”政务微信设“民发布”、“民服务”、“民信箱”三个栏目。“民发布”是微信平台上发布有关民政信息的窗口,主要发布政策政务信息、便民提示两部分内容;“民服务”是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的民政服务,主要包括婚姻预约、便民一览表以及办事指南;“民信箱”是微信平台与公众互动的渠道,主要包括局长信箱、咨询建议等,使居民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第一时间查找信息,享受服务。

(五)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2015年,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我局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题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机关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5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5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76条,其中主动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11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0件,其中:当面申请132件,传真申请3件,网上申请21件,信件申请14件。按时办结率100%。从申请内容来看,涉及社团登记类信息8件、涉及社会救助类信息61件、涉及收养类信息10件、涉及优待抚恤类26件、涉及社会福利类信息18件、涉及基政类信息5件、其他类信息各42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70件申请中,主动公开和同意公开的165件、占总量的97%,“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5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免费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无因信息公开不当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重点和热点,认真梳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尤其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使之更有利于依法行政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构建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数据库,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公开数据共享和工作流程互联对接。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加强市区县联动,加强对区县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完善各项考核、评议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