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09-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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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63210156

、概

根据《规定》要求, 200451日起 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室。截至2008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市民政局是本市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在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把它作为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练素质、外树形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我局坚持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各司其职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以及由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参加的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我局还建立了信息采集与发布更新流程、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评议机制等,推动了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近年来,我局不断拓展、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一是大力推进“上海民政”网站建设。自从2001年我局主办的“上海民政”网站开通以来,我局始终把它作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几年来,我局不断推进网站建设,去年我局又对网站进行了一次力度较大的改版和建设。新版网站不仅丰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而且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子栏目,增强了信息检索功能,使信息浏览、查询、检索更加便捷准确。目前,网站已成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室建设。我局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查阅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接待市民的信息咨询、查阅。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现场接待762个、网上咨询117个、电话接待3174个。三是广泛利用其他渠道和形式推进信息公开。除了网站和信息公开查阅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此外,我局还积极牵头推进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在每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都为群众提供了200多项社区事务的规格统一的办事指南(告知单),并设专门咨询台为群众提供办事服务咨询。

(三)加强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民政工作的基础在基层。为加强与基层民政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联动,我们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对政策法规、办事规程、行政审批格式文书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指导和规范,下发了有关规定供基层民政部门参照,在促进本市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发挥了作用。近年来,我局还将政务公开和创建文明行业、加强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基层民政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四)积极做好5.12川地震救灾捐赠政务公开工作。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各级组织和广大市民慷慨解囊,纷纷向灾区捐款捐物。为了做好本市募捐工作的组织和统计工作,我局在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迅速落实了接受社会捐赠的场所、电话、人员,并将有关捐赠信息以及19个区县接收捐赠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及时向各类媒体发布。过去我们只做到结果公开,这次根据韩正市长关于加强捐赠管理的要求,我们在东方网、民政网不分捐多捐少刊登全部捐赠款来源信息,做到过程公开。

为了规范捐赠秩序,我局先后制定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募捐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救灾捐赠物资管理》等7个指导性文件,很多区县也及时制定下发了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街道(乡镇)的社会捐赠工作。又研究起草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办法》(代拟稿),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审核、使用和公示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截至 2008731,全市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和物资共27.32亿元(社会各界捐款24.77亿元、物资折价2.55亿元)。其中市民政局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和物资共9.54亿元。其中接受捐款8.82亿元、物资折价0.75亿元;市红十字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和物资共 12.37亿元。其中接受捐款11.49亿元、物资折价0.88亿元;市慈善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和物资共5.37亿元。其中接受捐款4.45亿元、物资折价0.9185亿元。以上捐赠情况已通过主要媒体、官方网站作了公示。同时,全市已使用或安排的社会捐赠资金,也通过本市的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尚未使用的社会捐赠资金,在具体使用上,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重建指挥部关于统筹安排本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重建项目的意见》要求,抓好落实。我们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坚持内容、过程、结果 “三公开”,确保捐赠资金全部用于支援灾区重建,确保捐赠者及时了解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捐赠资金全程接受监察审计、舆论媒体监督。

(五)积极向各方征求对重大民生政策制定的意见。今年年初,我局出台了《<上海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民优发【20085号)。在制定过程中,分别征求意见:第一,组织集中讨论形式听取意见。分别进行了6次区县优抚科长、优抚业务干部和相关委办局业务部门干部进行集体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第二,基层调研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和对象意见。对全市19个区县分别抽查街道乡镇优抚干部和优抚对象(即每区县抽查23个街道乡镇、23个村居委、35个优抚对象),在了解各区县原制定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和医疗优待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共进行了三次书面征求意见。为更好地配合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各项制度,本市建立了居民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制度,使市民享受社会救助和福利项目更为公开、公正和透明,我局起草了《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草案)》,并在上海民政网站上将征求意见稿公布,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最后,我们将网上意见汇总,大致归纳了37个不同意见(详见附件),对我局起草好《暂行办法》很有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当面申请25件,传真申请2件,网上申请2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8%是涉及优待抚恤类信息, 26%是涉及社会救助类信息,主要是申请《关于对原本市下放安徽居民中部分随行子女实行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余6%是涉及退伍安置、婚姻收养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8件,占总数的97%。涉及优待抚恤20件。主要是申请《关于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及参战退役人员和核试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社会救助8件,关于安徽下放户生活困难补助方面。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3%,主要涉及收养登记。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

“信息不存在”0件。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0件。

“申请内容不明确” 0件。

“重复申请” 0件。

“不予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05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762次,咨询电话接听3174次,当面咨询接待762次,网上咨询117次。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70922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优待抚恤。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08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配专职工作人员2名,本局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均是免费提供。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深化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以下简称“三告知”制度),是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我局认真执行“三告知”制度,2008年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4件,都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告知。同时对全市20家救助管理站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对7家进行了实地检查,都以书面进行了告知。做到了在执法过程中,表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执法的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告知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投诉途径、行政救济途径等,在告知的表述形式上力求让行政管理相对人看得懂、看得清,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在告知的公开形式上做到格式化,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特别明确书面、口头告知的形式,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互动不够经常四是对基层民政部门的指导不够有力。我局将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由重结果公开向重过程公开转变。我们将不但注重公开我局制定的政策法规,而且将公开政策法规制定过程的信息,如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二是实现由注重信息透明公开向权力运行公开转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上网力度,大力推进网上办事,规范审批过程,公开有关信息。三是实现由单向公开向双向互动交流转变。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建设,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

附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11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1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8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31

受理申请总数

2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5

2.传真申请数

2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2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1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76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17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70922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