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世之光:“不战而屈人之兵”
2022-09-13
作者:王联斌
《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说:“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全国为上”等“五全”,均系“不战而屈人之兵”内涵。“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孙子军人价值观的核心,是实现“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的保证。一般说来,军人价值的实现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壮烈式的,表现在血与火的战场上的克敌制胜;另一种是和平式的,即不经过流血战争,通过威慑和伐谋战略而御敌、退敌或制敌。就一般人的价值情感体验而言,往往看重和礼赞前者,而对于后者,军人的价值往往不被认识和重视。但是孙子却最为崇尚后者。在他看来,不经过流血战争而能征服或震慑敌人,正是军人价值最高、最理想、最完美的实现形式——“善之善者”。这说明,孙子的战争观已超越了常态战争本身,在更高的理性层面上进入了“仁本”主义的境界。在这一境界的道德丰碑上,深深镌刻着、闪烁着中华传统文化燿世之光的四个大字:爱好和平!
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价值观,是在对战争灾难的深刻理性反思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与孙子同时代的老子、孔子等思想家,都有崇尚和平止息战争的思想。老子说“兵者不祥之器”,所谓“不祥”,按照老子的说法,一是“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二是“兵强则灭”。这里的“兵强”指的是穷兵黩武的好战之“强”,《司马法·仁本第一》有言:“好战必亡!”但是,老子也并不是完全反对一切战争,对于那种“吾不敢为主而为客”的防御之战,“哀兵必胜”和“不得已而用之”的战争,他还是积极主张的。其价值目标很明确,就是为了保卫和平,保存自身,必战必胜。孔子比老子进了一步,他看到了战争的不可避免性,主张“足兵”。但他认为要避免战乱,就要使战争向有序化发展。为此,就要确立一个而且只能是唯一的统一发布战争命令的最高权威——“天子”,即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舍此,大抵都应归类于无道之战。孔子的战争观蕴含着对国家统一、恃守礼义、维护和平的向往和追求。
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比老子、孔子的战争观具有更高的伦理和实践价值。因为“哀兵必胜”毕竟要血战的;孔子的“征伐自天子出”一说,虽然给战争赋予正义的性质,但毕竟还是要用武力去“征战”“伐杀”的。而孙子的“不战而屈人之兵”说,则是不用流血的杀伐之战而能御敌、退敌、胜敌。诚如孙子所说,“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此说体现了道德之手段——“非战”与道德之目的——“利可全”的统一,是“义”“利”双丰的完美方略;它看起来近乎幻想,其实,无论从全局还是局部战争来看,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并已被大量的史实所证明。
“不战而屈人之兵”,实际上是一种“和平威慑”战略。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根本要义在于:必须把“和平”的追求与“强兵”威慑统一起来。离开“和平”追求的“强兵”必成乱之源,离开“强兵”威慑的“和平”必成虚之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