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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2008年度“银发无忧”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7-17
沪老龄办发〔2008〕17号

 

各区县老龄办:

根据2008年上海市民政和老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银发无忧”保障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银发无忧”保障工作是运用“政府搭台、企业让利、群众参与”的形式,将保险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机制运用在为老服务工作之中,自2005年开展以来,在各区县老龄办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知晓、参与“银发无忧”并从中得到实惠。“银发无忧”经过三年的发展,业已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方面的品牌工程,“银发无忧”工作也因此成为老龄部门为老服务的品牌工作。各区县老龄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维护好这个品牌,努力将这个品牌做大、做强,着力扩大老年人的受益面和覆盖面,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怀。

 

二、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县老龄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银发无忧”保障工作作为一项为老服务实事项目来抓,要抓实、抓细、抓好。这项工作时间要求高,基础性工作多,希望各级老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加强培训,确保登记的信息准确无误,为理赔工作奠定基础。要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做好排摸、核查工作,落实好由两个基金会(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和上海市民帮困互助资金会)出资购买的受助对象,切实将好事办好。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老年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防范意外风险的能力比较弱,这就需要各级老龄部门在组织实施工作中做好宣传工作,讲清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逐步提高老年人的风险意识,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参与“银发无忧”,切实为老年人构筑一道安全屏障。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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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80717-沪老龄办发〔2008〕17号-附件:2008年度“银发无忧”保障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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