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4-03-01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4-00019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社登发〔2024〕2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

现将《2024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上海社会组织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统筹守正与创新,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强化综合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推动社会组织以自身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一、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加强沟通衔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持续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环节的党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配合有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协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相关具体任务落实。

二、聚焦重大任务,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五个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招商引资、安商稳商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科技类社会组织深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大力引进培育学科带头人,助力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支持商贸领域社会组织构建多层次的贸易投资合作网络,增进中外经贸企业界的联络和互动。引导航运类的社会组织为国际航运组织机构和企业在上海发展提供支持。探索“政府倡导、市场引导、行业主导、专业指导”的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新模式,继续开展团体标准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和团体标准宣贯工作,以高水平团体标准促进提升行业竞争力。二是服务国家重要战略。支持社会组织搭建政府、社会、市场共享平台,促进长三角三省一市在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生态环保、安全发展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公益资源有效对接,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和乡村振兴,做好结对帮扶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监督反馈。三是服务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协商,出台《关于推进上海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的意见》,搭建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围绕重点协商议题有序开展协商,建立社会组织协商专报机制,在部分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区开展社会组织协商试点,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民主协商意识和能力。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共治,支持社区基金会更好发挥汇聚整合社区资源的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养老、托育、体育等服务,丰富公共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支持社会组织在扶贫、助学、救灾、济困、解危、安老等领域提供资金和项目支持,更好地促进共同富裕。四是服务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引导文学、艺术、娱乐、收藏、新闻出版等领域社会组织提供更多丰富多彩、向上向善的文化服务,助力打造上海文化品牌。

三、注重提质增效,强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创新

一是加强制度供给。积极推进《上海市行业协会条例》立法,为推动行业协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发挥作用提供更完备的法治保障;修订完善《上海市慈善组织认定和取消认定暂行办法》《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社会团体分类规定》等多份规范性文件。加强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等文件和标准的制修订。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以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和专项工作为抓手,推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做好社会组织相关登记、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稳妥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等专项工作。四是拓展社会组织发展领域。引导和支持在前沿领域、关键领域、重点领域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支持民非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稳步推进长三角县级异地商会登记。五是深化社会组织“一网通办”改革。持续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好办”“帮办”服务。优化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切实改进网上预审、窗口收件流程,落实“一次告知”、精准指导,提高办事指南清晰度准确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激活发展动能,推进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服务支持平台和载体建设。深化“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搭建政府、行业协会商会、银行、企业对接平台,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助企纾困解忧。创设“圆桌派”“会长说”等载体,搭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信息交流、案例分享平台,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通过项目合作、资源共享、专业培训等方式赋能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举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研修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抓好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推动各区实现综合培育基地全覆盖和特色基地的打造,加大对示范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宣传和推广,搭建市、区、街镇培育基地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合作共赢。深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开展能力建设教材编印与视频课程开发。二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升级改造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相关宣传和实操培训,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填报项目信息,进一步推动公益服务项目供需精准对接。三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筑梦公益”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活动,加大社会组织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力度,建立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定期交流机制,推荐选树社会组织各类优秀人才。四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强示范引领,开展社会组织品牌项目选树活动。做好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的推荐参评工作。加强各媒介联动,多角度展现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扩大宣传影响力。丰富上海社会组织展示馆展陈内容,创新临展形式,优化展示馆功能。

五、防范化解风险,持续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

一是严格日常监管。综合运用约谈、评估、审计等日常监管措施,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在意识形态、资金使用、公益活动等方面的风险防范。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行为自律。扎实开展年检年报工作。做好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工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进完善市级社会服务机构年检抽查审计“三年全覆盖”工作。全面落实民政部阳光慈善专项行动要求,加强基金会在“慈善中国”上的信息公示,加强基金会网站建设和公开募捐活动开展、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专项工作,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三是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善《上海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地方标准。优化评估环节,加大实地评估随机抽查访谈的比例,继续探索简化评估。严格评估专家管理,制度化推动评估专家学习交流,加强廉政风险提示警示,严肃评估工作纪律。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落实社会组织领域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机制,探索制定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完善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四级预警网络建设,强化对区工作督导。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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