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我加壹公益服务中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2021〕第005号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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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上海我加壹公益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10000MJ4925333H):
你单位存在2019年度检查不合格且未进行整改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民执告字〔2021〕第004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地址:新华路272弄12号 邮政编码:200052
联系人:杨梅 电话:021-52300780转1230
上海市民政局
2021年7月5日